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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招标公司如何处理少于三家投标人?
浏览: 发布日期:2023-02-27 作者:小编

摘要: 天津招标公司了解到如果提交投标书的时限已过,投标人少于三个,则必须自动宣布投标书无效。公共采购领域的现行法律法规没有对此作出规定,丹增招标的做法并非各地协调,这相当于两个主要问题:天津招标公司签署的收债保全和纳入投标档案的管理;以及由丹增招标签署的收债托管。其次,必须告知投标人否决的原因,并必须将投标文件的原始形式退还给投标人。哪种方法实际上更合理和更合适?天津招标公司出于以下原因,应采用第一

  天津招标公司了解到如果提交投标书的时限已过,投标人少于三个,则必须自动宣布投标书无效。公共采购领域的现行法律法规没有对此作出规定,丹增招标的做法并非各地协调,这相当于两个主要问题:天津招标公司签署的收债保全和纳入投标档案的管理;以及由丹增招标签署的收债托管。其次,必须告知投标人否决的原因,并必须将投标文件的原始形式退还给投标人。哪种方法实际上更合理和更合适?天津招标公司出于以下原因,应采用第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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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首先保存投标文件是证实采购过程的需要

  证实投标人是否按时提交投标文件需要两个证据:一是投标签到表,主要是证明投标人代表确实按时到了指定投标地点;二是投标文件,主要是证明投标人确实按规定提交了响应文件。二者结合起来就可以完整地证明投标人准时投标这一基本事实,缺一不可。

  采购代理机构在具体操作中,如果在废标后直接将投标文件退还给投标人,等于是失去了证明投标人参与投标的直接证据,将使采购过程失去必要的佐证。同时,如果允许采购代理机构退还投标文件,则可能给采购代理机构留下事后“舞弊”的空间,也给监督部门事后监督检查增加难度。

  2、其次是有利于保障采购档案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采购档案是反映采购活动开展情况的一系列文件、资料的总和。依照采购法规定,投标文件是采购档案的一项基本资料。从合同法角度看,招投标过程其实是反映采购合同签订、成立的过程,招标公告是采购人发出的要约邀请,投标文件则是投标人发出的要约,定标是采购人的承诺。

  要约和承诺是合同成立的两个基本要素。即使因废标而使承诺没有作出,也不能因此否定投标文件作为要约在采购档案中所具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因此,保存好投标文件是保证采购档案规范性、完整性的客观需要。

  3、再次是防范投标人在后续采购活动中进行串通

  到截标时止,除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了解投标家数、具体单位等情况外,其他未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也能通过各种渠道获悉这些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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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投标文件未予开封、直接退还给投标人的情况下,采购方并不了解原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方案等内容,当采购项目在废标后改为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时,投标人完全可能通过更改原投标报价、方案等内容与其他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实现串通。因此,将投标文件留存下来备查,有助于防范原投标人在后续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最后是可以减少投标人参加后续采购活动重复劳动,减少投标成本,提高投标效率。采购项目因投标人不足三家而废标后,经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后可能改为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方式重新采购,此时如原投标人也参与到竞争活动中,

  天津招标公司允许在原招标文件的基础上,在谈判轮次或招标时进行额外修改,无需重新制作,可以显著降低报价成本,提高报价水平,天津招标公司同时也向公共采购提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和要求。更多内容可关注网站:http://www.tjshou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