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天津招标咨询范围:天津招标咨询
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这是对项目性质的规定。从项目性质来看,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多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为了保证项目质量,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各国政府普遍要求制定相关法律。
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这是对资金来源的规定。国有资金是指国家财政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自有资金。
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和援助资金的项目。这些项目必须投标,这是世界银行等国际多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普遍要求的。此外,这些贷款大多属于国家主权债务,由政府偿还,本质上应视为国有资金投资。
强制投标的原因。从各国情况来看,政府和公共部门的资金主要来自税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是纳税人对政府和公共部门的必然要求。
因此,这些国家在政府采购领域、公共投资领域普遍实行天津招标咨询投标制度,要求政府投资项目、个人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实行竞争性天津招标咨询。否则,就得不到财政资金的支持和审查部门的认可。
强制性天津招标咨询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即投资多少的项目需要天津招标咨询,什么性质的项目需要天津招标咨询,采购多少的设备、材料需要天津招标咨询,哪些品种的设备、材料需要天津招标咨询,由国务院发展规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经国务院批准后发文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