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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过程中,天津招标咨询有哪些注意事项?
浏览: 发布日期:2023-08-10 作者:天津招标咨询

摘要: 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约定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基于上述规定的“第三方履约制度”,属于“由第三方履行的合同”。  那么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天津招标咨询应该注意哪些呢?  1. 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  中标人应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具体金额标准或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并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充分考虑。否则,将使投标人充分考虑投标报价,成为空谈,这显然是不公平

  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约定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基于上述规定的“第三方履约制度”,属于“由第三方履行的合同”。

  那么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天津招标咨询应该注意哪些呢?

  1. 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

  中标人应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具体金额标准或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并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充分考虑。否则,将使投标人充分考虑投标报价,成为空谈,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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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由中标人支付的履约期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如果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在签订书面合同前的某个时间点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甚至要求排名中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既不合法也不合理。有的招标代理机构甚至要求“一手付款,一手交付”,甚至强制要求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前先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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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与退还投标保证金挂钩

  如果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也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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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中标人不付款、招标失败、放弃政府采购等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如何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因招标失败或者政府采购被拒绝而无法确定中标人的,招标人应当向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

  当然,一般情况下,天津招标咨询代理费都包含在项目的初步概算和概算中,因为并非所有项目的招标代理费都是由中标人支付的,所以不能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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